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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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处、室: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对我院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4月11日前,各部门将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花名表报至人事处;
2、4月13日前,各部门统一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5月23日前报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
3、4月15日,人事处组织并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初审,4月20日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上报等工作;
4、5月27日,人事处组织并完成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初审,6月9日完成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公示、上报等工作。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开展工作,因迟报、漏报影响专业技术人员正常评审的,由造成后果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底;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补报相关材料。
2、申报学历的要求:申报人员要进行学历验证,未经验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对于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验证码有效期要在市人社局规定的各级别申报时间起算两个月以上。
3、实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制度。申报人员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Newspaper.shtml),对提交论文的期刊进行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未经信息查询的期刊不能作为有效期刊;在其他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4、实行论文论著检索制度。申报人员对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未经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5、职称评审所用表格到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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