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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18 浏览:1968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2〕3号)要求,为确保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加强领导,扩大宣传

各盟市、高等院校要在总结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办法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盟(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2年秋季开网认定工作时间:10月20日—11月30日。  

1.秋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10月16日—20日。

2.全区统一认定时间:10月20日—11月30日。

3. 各级认定用户下载参数文件和单机版软件(初始化)时间:10月20日前。

4.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11月5日(各级认定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调整)。

5.现场确认时间、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要求测试时间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

6.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12月5日—12月25日。

7.本次资格认定结束时间:12月25日。

(二)具体事项

1. 认定用户登录网址(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otherAdminLogin;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各旗(县、区)将计划报盟(市)教育(教体)局,汇总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3.《教师资格证书》由盟(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而定,每次领取时按已经认定数+认定数*3%发放。

三、各高等院校认定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全区高校2012年秋季全部使用“网上报名”形式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高校务必将网上申报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后,报学校认定管理部门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一)时间安排

1.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向本校申请人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为10月20日之前。

2.各高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1日。

3.学校完成材料初审时间为11月1日—11月5日。

4.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均为现场确认用户。现场确认的用户名、密码请与师资管理处联系获取。现场确认用户必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其他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等院校)须在11月5日—11月20日完成材料送审工作,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教育厅不再受理。

(二)具体事项

1.上报材料

高职高专院校在申请资格认定时,除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近一年的教学业务档案。

2.工作要求

(1)现场确认用户(受委托有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网址: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各高校应严格按照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补报,逾期送审材料教育厅不再受理。

(3)所有附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

四、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要求

1.认定工作开始前,需重新安装单机版软件、下载参数文件并初始化单机版软件。各盟市、旗县认定机构可于认定正式开始后登录网络版系统,下载新的单机版软件,各高等院校务必于10月20日前,从本地区、本部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电子邮箱中(必须是2012年春季已在我处备案的电子信箱)查收本次认定工作所需的单机版安装软件及初始化参数文件。

2.各盟市、旗县认定机构务必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密码卡,严禁将密码或密码卡透露给其他人员,若因密码泄露、丢失给认定工作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各地区、各部门如在使用网络版及单机版系统期间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师资管理处联系。联系人:董飞,联系电话(传真):0471-2856523,电子信箱:jiaoyuting@126.com 。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要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必须及时回复,认真处理,确保认定工作的质量。

附件:信息系统使用的几点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2年10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

信息系统使用的几点说明

 

一、 一、关于登陆网址的说明

1.申请人网上申报登陆网址:http://www.jszg.edu.cn

2.现场确认用户登陆网址:     

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

3.认定用户登陆网址:

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otherAdminLogin

二、关于申请人申报时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关于认定用户工作的说明

1.认定用户的职责及权限

(1)根据省级认定的工作部署,安排好本机构认定计划,并通过报纸、网站、内部通知等多种形式发布认定工作相关信息;

(2)根据认定计划,安排好确认点的确认时间、人员配置,确认场地,相关设备配备等准备工作;

   (3)进行认定审批并做出审批结论;

   (4)根据最终审批结论,做好认定的后期工作; 

   (5)归档整理申请人认定存档材料;

(6)保管好认定用户账号、密码和密码卡,严禁将账号、密码和密码卡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

2.根据需要在信息系统中建立确认点和确认用户,

   (1)认定用户需要根据本机构认定的实际情况,如认定的人数,地域范围的分布等,合理规划和安排确认点,在信息系统中建立确认点和确认用户;

(2)根据每个认定批次的不同,对系统中建立的确认点进行调整,如停用不开展确认工作的确认点,启用开展确认工作的确认点。

3.及时设置每个认定批次的计划

   (1)根据本省每个认定批次计划和本机构实际工作安排,确定是否参与某个认定批次的工作,如参加,则合理设置好本机构认定计划,包括;认定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网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证书签发日期等;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增加网报时间段;

(3)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证书签发日期。

4.根据设置的认定计划,安排好确认点工作

(1)根据认定计划,在信息系统中设置好确认点,包括哪些确认点开展确认工作,每个确认点的确认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设置好每个确认点的详细注意事项。

5.认真做好认定审批的相关工作

   (1)根据工作程序和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认定审批,做出认定的审批结论;

   (2)根据最终认定审批结论,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做好认定的后期工作;

   (3)归档整理申请人认定存档材料;

四、关于确认用户工作的说明

1.确认用户的职责及权限

   (1)现场确认之前,根据认定机构的工作部署,安排好本确认点人员配置,确认场地,相关设备配备等,并告知认定机构,以备在系统中设置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时明确告知申请人相关信息和要求;

   (2)现场确认时,核对申请表打印信息是否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申请表是否签名;

   (3)初步审批申请人递交材料是否齐全合格;

   (4)核实申请人的电子照片是否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以及上交认定机构(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照片为同一底版;

(5)申请人系统中填报信息错误时,帮助申请人修改错误信息;

   (6)申请人递交材料不全或递交材料不合格时,需告知申请人补全或补交合格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要求;

   (7)在确认申请人递交材料齐全,填报信息准确时,在系统中将申请人的申请状态修改为“确认通过”,并归整申请人申报材料;

(8)保管好认定机构分配的确认用户账号和密码,严禁将帐号和密码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

2.确认用户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可以自行修改个人填报信息,但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之后,除修改密码外,不能修改个人填报信息;

   (2)在网上申报时间段内,如果申请人没有前往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要修改申请人的申请状态,以免影响申请人修改信息,如需通知申请人相关事宜,可通过“留言”功能提醒申请人;

   (3)如确认时修改了申请人的填报信息,造成申请人申请表打印信息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时,需要求申请人重新打印申请表并签名,以确保存档材料与信息系统信息一致。

五、关于证书查询验证的说明

1.中国教师资格网目前只提供2007年秋季开始,使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证书数据查询验证;

2.当前认定批次未结束,或认定批次虽然结束,但全国认定工作未最后完成,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尚未完成全国认定数据核查校验工作,未将认定数据转入历史正式数据前,不提供对相应认定数据证书查询验证;

六、关于证书打印的说明

1.信息系统提供在线打印证书的功能;

2.信息系统提供下载PDF格式证书打印数据功能,可以下载打印数据后打印证书;

3.可以导出excel格式打印数据后,通过邮件合并工具打印证书;

4.可以导出单机版打印数据,利用原来的单机版辅助软件打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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