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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4-11-14 浏览:2784

2014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2014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39家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4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26人,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22人。详见《2014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6日至199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毕业生。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步骤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各环节均不做递补。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和简章于2014年9月10日开始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日报》、《红山晚报》、赤峰电视台、赤峰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9:00时一9月21日17:00时。
2、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9月17日至9月23日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蒙授生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将其定向职位合并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无法合并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向社会公开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计划)。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岗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5、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专)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资格审查部门不予审核通过。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交费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8、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到赤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9、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到赤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符合以上减免考务费政策的人员如不愿办理减免手续,可直接网上缴费。
10、报考赤峰广播电视台电视汉语播音主持人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前先进行专业测试(具体见计划职位表),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于9月29日进行,专业测试地点见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笔试
1、应聘人员务于2014年10月6日9:00至10月10日17:00时,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授生”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汉文试卷或蒙古文试卷。
4、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4。
5、笔试时间:
2014年10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
6、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7、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务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8、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9、公布笔试成绩
10月15日9:00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视其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因笔试与面试时间相距很近,特提醒考生在参加笔试时就带全上述材料。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报考赤峰市药品检验所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报考赤峰市委党校、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3、应聘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结构化面试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和面试试场,实行封闭,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验证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准备工作就绪后,由纪检监察人员拆封面试试题交给主考官,由面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回答。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参加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讲课)成绩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派员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201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故意不真实填写本人信息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对互联网上的一些恶意炒作、虚假宣传,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且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赤峰市委组织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  0476—8332636  0476-8330744
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部门(党校、宣传部、残联):0476—8333635
政府部门:0476—8331740
附件: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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