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精神,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我院签订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的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为“内蒙古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8日。
2.各部门于11月8日前将《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汇总表》(附件1)由各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后,送至人事处702室。
3.各部门于11月12日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到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4.11月13日,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
5.11月15日,人事处将材料报送教育厅审核,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教育厅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高职高专院校在申请资格认定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申报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
(2)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各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教育教学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
(8)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9)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10)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含1年实习期。
(11)二寸红底照片三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复印件统一装档案袋后提交到人事处。
附件:
1、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汇总表
2、材料装订目录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