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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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70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7〕25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日程安排
1、组织报名
10月27日各部门将符合高校教师系列、中专教师系列、技校教师系列、高校(中专)实验技术系列、高校思政研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卫生系列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名册汇总报人事处(科技楼702室)。同时提供论文检索页、论文所在期刊查询页。
2、11月2日,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含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原件必须于11月2日全部上交,同时相关业绩成果必须在11月2日可以在网上检索到。
(2)报送材料必须按照《赤峰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材料规范》要求装订成册。
3、11月7日,审核筛选
(1)初评 11月7日,学院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
(2)说课评价11月7日,学院对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的说课情况进行评价。
4、11月8日—11月12日,公示
对初评通过人员的送审表进行公示。
5、11月13日,报送
将确定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行业主管局。
二、有关要求
1.因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部门的每一位同志,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做好相应工作,过期不予办理。
2.由于今年适逢职称改革年,政策变化较大,请拟申报人员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按要求申报。《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及《关于印发赤峰市2017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7〕250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70号)可登录(http://cf.nm12333.cn/)→“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查询(或登录学院网站→人事处→“政策制度”查询)。
3.根据2017年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培训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及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7〕250号)中已经明确的改革内容按新的政策执行,尚未明确的改革内容,各职称系列仍按原评审条件执行。
4.按照《赤峰市2017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将于11月中旬展开,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各部门将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表于11月7日前报人事处(科技楼702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誉馨
联系电话:5890352 5890351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6日
5. 《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6.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用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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