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才信息库 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 根据赤峰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才信息库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7】138号)及内蒙古人社厅《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才信息库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157号)要求,我校将启动内蒙古自治区人才信息库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是全区范围内,建设涵盖自治区各类人才、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动态更新的人才资源信息库管理系统。实现人才信息全面、准确、实时、动态管理及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依托人才信息库开展职称网上申报评审、人才评选表彰等工作,全面提升人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部门职工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账号及初始密码 人事处生成教职工账户和初始密码,账号为教职工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RCK-2016.cn。 (二)入库范围 人才信息库采集我院下列人才信息: 1、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取得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技能人才,是指取得初级以上(含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3、社会工作人才,指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经过系统社会工作培训的专业人才。 (三)信息审核 各部门自发布通知之日起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信息录入,操作方法参照附件:《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个人用户信息采集操作说明》,录入完成后将信息提交审核。各部门人员携带所填信息相关原件(例如: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课题结题证书、荣誉证书等),以部门为单位按信息审核的日程安排到人事处702室进行信息审核、确认签字。 信息审核日程安排如下:
人 事 处 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