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信息化管理,根据自治区《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7】9号)文件要求,面向我院高职辅导员开展信息录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对象 专职辅导员:学保处处长、副处长、团委书记、副书记、系主任、学管主任、学生科长、团总支书记 兼职辅导员:全院高职班主任、学保处相关人员、团委工作人员 二、工作安排 1、各相关部门派专人填写辅导员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1),填好后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362400362@qq.com,为全体专、兼职辅导员设定登陆账号(辅导员身份证号码)和初始登陆密码,于6月11日反馈给各系。 2、各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务必于6月13日之前用登陆账号和密码在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陆”界面登陆管理系统,填写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并保存提交。具体填写方法参照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见附件2)。 附件:1、辅导员个人信息统计表 2、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 2017年6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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