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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9 浏览:2713
关于组织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4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赤峰市2018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8〕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日程安排
1、组织报名
8月23日各部门将符合高校教师系列、中专教师系列、技校教师系列、高校(中专)实验技术系列、高校思政研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名册汇总报人事处(科技楼702室)。
2、8月27日,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含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原件必须于8月27日全部提交,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 2017年12月31日;论文、奖励和荣誉等各项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补报相关材料。
(2)报送材料必须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要求装订成册。
3、9月3日,审核筛选
(1)初评 9月3日,学院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
(2)说课评价9月3日,学院对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的说课情况进行评价。
4、9月5日—9月11日,公示
对初评通过人员的送审表进行公示。
5、9月12日,报送
将确定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行业主管局。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因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部门的每一位教职工,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做好相应工作,过期不予办理。
2.自2017年起,职称工作政策变化较大,请拟申报人员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按要求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4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赤峰市2018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8〕133号)可登录(http://cf.nm12333.cn/)→“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查询(或登录学院网站→人事处→“政策制度”查询)。
3.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不再装订到申报材料中,因此上述材料单独装订,与其它证书原件统一提交。
4.按照《关于印发赤峰市2018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将于9月中旬以后展开,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誉馨
联系电话:5890352 5890351
附件:1.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表(高校系列)
2.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表(其它系列)
3.
《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4.
《关于印发赤峰市2018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5.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用表样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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